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音乐类招生简章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研究型高水平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行列。
一、培养目标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人文艺术修养,具有扎实的音乐教育基础知识、基础理论与专业技能的音乐教育工作者,能够胜任各类学校的音乐课堂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具备组织开展课外音乐活动、建设校园文化的能力,为华东地区乃至全国培养具有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及创新精神的音乐教育家奠定基础。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按照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和钢琴专业要求培养),本科,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学年,2020年招生计划暂定20人,分省招生计划见下表(暂定),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省份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山东
计划
4
5
4
4
3
三、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1)山东生源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2020年山东师范大学等多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达到联考方案和我校规定合格要求。
(2)其他省份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音乐类统考,取得统考合格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我校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不举行校考。
注意:我校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按照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和钢琴专业要求进行培养,其他方向考生不建议报考。山东考生要求联考专业复试主项为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副项为钢琴;或者主项为钢琴,副项为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
四、投档与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2.录取原则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本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7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满分)+30×(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对于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照文、理分别排序。山东以联考专业复试成绩作为专业统考成绩。
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上海生源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为声乐、器乐、乐理、视唱练耳四门总分。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1.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1.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2.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5320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music.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0241)
3.监督电话:021-54344605;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4.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
七、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音乐表演专业
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研究型高水平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行列。
一、培养目标
音乐表演专业致力于培养德才兼备的,具有高水平专业技能、音乐鉴赏能力、表演能力、研究能力和创造能力的音乐专业人才,能够胜任各类独唱、独奏、室内乐以及音乐表演团体的演奏或演唱;注重表演才能的培养与专业理论的拓宽,为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研究型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及音乐家奠定基础。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音乐表演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学年,2020年招生计划暂定36人,分省招生计划见下表(暂定),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省份
科类
计划
辽宁
艺术文科
声乐2人
山东
不分文理
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2人
河南
艺术文科
声乐2人
福建
艺术文科
钢琴2人
上海
不分文理
钢琴2人,小提琴6人,中提琴1人,大提琴2人,低音提琴1人,竖琴1人,长笛1人,大号2人,小号1人
浙江
不分文理
小提琴4人,中提琴1人,单簧管1人,圆号2人
湖南
不分文理
长笛1人,双簧管2人
三、报名条件
1. 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 (1)山东生源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2020年山东师范大学等多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达到联考方案和我校规定合格要求。
(2)其他省份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音乐类统考,取得统考合格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 考生省级音乐类专业统考(山东为联考)专业测试科目专项(山东联考要求专业复试成绩主项)必须与招生专业方向(包括乐器小项)一致。
注意: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按照钢琴、声乐(美声和民族唱法)、西洋管弦乐专业要求进行培养,其他方向考生不建议报考。
四、投档与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2.录取原则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本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科类和招生计划(如招生计划细分到小项,则分别按小项计划),依据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科类和招生计划(如招生计划细分到小项,则分别按小项计划),依据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山东为联考专业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联考专业复试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对于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照文、理分别排序。
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包括小项)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上海生源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为器乐、乐理、视唱练耳三门总分。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1.音乐表演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音乐表演专业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1.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2.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5320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music.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0241)
3.监督电话:021-54344605;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4.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
七、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报名热线:音乐:18835191691 舞蹈:13753153412 传媒:19135310040
报名时间:5月-9月(报名前请电话咨询,须提前3日报到)
南中环校区:山西省小店区南中环电子路2号
山大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司法学校内
备注:学校统一安排食宿,实行全封闭公寓化管理。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片四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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